本产品为苯甲酰脲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能够抑制害虫体内几丁质以及胆碱醋酶的合成。
1、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;
2、本品对瓜类幼苗期及高粱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;
3、大风天或预计1 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
棉花作物上使用的间隔期为15 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多使用次数为3 次。
2.本品由苯甲酰脲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
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避免污染水源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
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、恶心、呕吐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等,全血胆碱醋酶活力降低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贮存和运输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