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概况
开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(以下简称开平市供销社)成立于1951年4月,是开平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,是开 平市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,属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县(市)级管理机构。2008年7月,经广东省人事厅(粤 人函[2008]1516号)文批复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。
开平市供销社内设职能机构有秘书股、计财股、政工股、业务综合股4个股室。拥有3家直属经营公司,供联资产 、停办企业2个管理中心以及6个供销中心社和16个基层供销社。全供销社系统从业人员130多人,其中大专以上文 化程度占20%以上。
二、主要职能
1、经市政府的授权,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、农副产品、烟花爆竹的经营进行组织、协调、管理,引导农民发展商 品生产,促进城乡物资交流。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,做好服务“三农”工作。
2、受市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,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管理与指导,定期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监督与检 查。
3、受市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授权,管理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秩序。
4、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,组织开展对外经济、贸易、技术交流、促进供销社经济发展。
5、管理好社有资产,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,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。
6、参与省供销社和江门市供销社的各项活动。
7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总社、省供销社及江门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。